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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知

 2023-09-29  阅读 0


  这篇文章主要是介绍了一下“国家通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不管是社会还是公司,公告通知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公告通知是用来传播法规规章的主要手段。请仔细看完本文的每个段落!

国家通知(篇1)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2015级新生)。

  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考试无不及格科目;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在档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注意与建档的A,B,C等级不挂钩),但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应与下达的指标相一致。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班干填写各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于10月2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254939115@(请以班级为单位压缩包发送,一律以“1*商**国家助学金”格式命名)泉山各班纸质稿交至科文5号楼307,贾汪校区纸质稿交至贾汪辅导员处。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院,学院上报学工处。学生工作处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在各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1.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上一学年在校申请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获得相应申请资格的,暑假中未及时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各学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向学生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国家通知(篇2)

  事证第号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申请日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按表格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2、表内涉及的数字栏,如人员编制、从业人数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填写一式三份;

  5、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A4纸填写。

  单位名称:填写全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在此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日期:填写材料合格后正式上报日期。正表:

  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如有第二、三名称的,填写在第一名称之后的括号内(所有名称都需有文件批准)。

  住所:本单位详细办公地址。多处办公的,填写单位领导机关所在地;一处住所多个单位共用的,要填写房间号。如:滕州市政务中心B座103室。

  举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全称。

  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经费自理。请根据实际情况,选项填写。开办资金:只填写合计数。按提供的验资报告书或资产评估报告书,或由财政部单列户头的一级财务部门出具开办资金证明的合计数填写。

  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填写全称,如中国工商银行滕州市荆河中路分理处;银行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一致。

  审批机关:有权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名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号,如滕编办 [2008]12号。

  执业许可证号: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发行、广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人才交流、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国家实行执业许可的部门颁发的证书号码。

  机构规格:按照有关文件批准的填写。

  人员编制:以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中的编制数为准,非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此栏为空。从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分支机构简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宗旨和业务范围:参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填写。一般不超过150字。(含标点、空格)(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本申请书填写的情况属实”,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

  举办单位意见:填写“同意”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应详细填写。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事证第××号、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

  下载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国家通知(篇3)

  人才测评技术已经成为全球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谁掌握这门技术谁就能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降低成本,减少风险,获取真正适合本组织发展需要的人才。人才测评师是一个全新的职业,是未来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个重要的岗位 ,有着非常好的就业前景和职业发展空间。

  《人才测评师》职业资格的'胜任特征:能够掌握心理测验、评价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中正确使用各种职业心理测试 ―文件框、面试、情景评价等多种测评手段进行人员测评,准确解释测评结果,提出咨询建议,并能参加评价中心试题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招聘、选拔、岗位设置、绩效评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

  1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

  2 、管理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3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院校学生处以及就业指导部门工作人员;

  4 、其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人才测评工作的专业人员;

  报考条件:

  培训师资:

  国内人才测评业权威专家以及具备测评操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讲师,集中面授并结合案例分析。

  课程收益:

  能够掌握心理测验、评价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中正确使用各种职业心理测试、文件框、面试、情景评价等多种测评手段进行人员测评,准确解释测评结果,提出咨询建议,并能参与评价中心试题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招聘、选拔、岗位安置、绩效评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考试发证:

  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成绩合格者由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共同颁发《人才测评师证书》(中级),全国通用。

  报名缴费:

  1、报名时请详细填写《人才测评师证书考试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费用标准:人民币3200元/人,其中包括: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及评审费。

人力资源

国家通知(篇4)

  月15日,人社部1对外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师、注册会计师等140项职业资格列入。其中,41项职业资格为准入类,也就是要“持证上岗”。根据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9月15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该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

  人社部表示,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人社部指出,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

  4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需“持证上岗”

  在140项职业资格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可见,准入类职业资格共有41项,意味着这类职业需要“持证上岗”,包括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拍卖师、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焊工、房地产估价师、会计从业资格,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注意到,此前被建议取消的.会计从业资格,依然出现在目录中。不过,目录对其特别进行了备注:“现已进入修法程序,视相关法律修订情况依法作出调整。”

  记者了解到,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根据财政部近期发布的消息,目前《会计法》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

  职业资格被取消后,证书是否有效?

  据了解,20xx年以来,人社部按照国务院要求,连续7批集中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诸如餐厅服务员、保洁员、插花员等职业资格均被取消。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回应称,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资格可以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确有必要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性收尾考试。

  关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王晓君说,20xx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职业资格目录以后会进行调整吗?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表示,下一步将建立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涉及修法的职业资格,视相关法律修订情况依法作出调整。新设职业资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纳入目录。

  另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后,社会上其他水平评价活动还能进行吗?对此,王晓君表示,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

  同时,王晓君强调,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国家通知(篇5)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第一文库网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编辑本段相关比较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编辑本段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它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

  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编辑本段证书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编辑本段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统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职业指导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秘书、公关员

  部分非统考专业:公共营养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芳香保健师、网络管理师、形象设计师、职业经理人、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策划师、市场营销师、策划师、经营师、景观设计师、园艺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美术设计师、广告设计师、民航乘务员、育婴师、调酒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汽车维修工、汽车经纪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按摩师、保健按摩师、中医康复保健、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师、眼镜定配工、模具设计

  与制造、瓦工、木工、植保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电工、焊工、钳工、家电维修等。

国家通知(篇6)

  在新经济条件下,文化已成为企业的灵魂;企业文化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推动企业持续成长、高速运转的强大精神力量。没有企业文化的创新,再高明的管理手段也难以成功。企业的文化管理是企业生存的基础、行为的准则、前进的动力、成功的法宝。毫不夸张地说,企业文化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乃至生死存亡。

  正由于此,近几年来,专业化、职业化的企业文化管理人才越来越受到企业及其经营者的高度重视和青睐。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规范企业文化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和职业能力,保证这支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时制定并颁布了《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将企业文化师定义为“从事企业文化管理活动并承担企业价值理念体系构建及其转化工作的`管理人员” ,并系统规定了三个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别应该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文化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依照该标准,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企业文化专家团根据《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四大职业功能模块,系统讲授企业文化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方法。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企业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总经办、党办、宣传部、工会、团委负责企业文化管理的专职人员;企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兼管企业文化工作的管理人员。

  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自学是指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学习;面授是指学员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

  助理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两个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企业文化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及答辩)。

国家通知(篇7)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等2类食品1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果及其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11.1%;保健食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3.1%。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龙观店销售的标称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干,霉菌检出值为1500 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出14倍。

  (二)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顺丰优选(网站)销售的标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州桂圆肉,霉菌检出值为910 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 CFU/g)高出17.2倍。

  (三)苏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猕猴桃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2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四)禹州市紫烨红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禹州市紫烨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心薯条和1批次紫烨红红心薯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均为0.4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kg)高88%。

  (五)云南健之佳重庆药房有限公司金科小城故事店销售的标称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森林牌乳酸钙颗粒,钙(以Ca计)检出值为3.8g/100g。比标准规定(2.7~3.5g/100g)上限值高8.6%。

  (六)渝中区鼎昌菜园坝大药房销售的标称广州渔夫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渔夫堡牌钙加维D软胶囊,维生素D3检出值为125μg/100g。比标准规定(174.40~333.34μg/100g)下限值低28.3%。

  (七)湖南和盛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药集团制药六厂生产的女士高盖牌钙片,维生素C检出值为4908mg/100g。比标准规定(1920~4320mg/100g)上限值高13.6%。

  (八)安徽市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商业街店销售的标称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海岸牌多维鳗钙片,维生素D检出值为0.502mg/kg。比标准规定(0.85~1.9mg/kg)下限值低40.9%。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北京、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江苏、安徽、河南、湖南、重庆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通知(篇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17号)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申请认定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人员材料进行了初审,经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公示,李万东等120人通过认定,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任养成孙鹏举来源:

国家通知(篇9)

  关于评选2012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已下达。根据云教贷[201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2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通知,今年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29个,奖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500个,奖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名额1276个,助学金350元/月(按十个月计发,先发五个月);二等名额3540个,助学金250元/月(分按十个月计发,先发五个月);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名额39个,奖金6000元/人;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120个,奖金4000元/人。各学院分配名额见《大理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设立的奖金额度最大的国家级奖学金项目,是高校本专科学生奖学项目的最高荣誉品牌,为了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热情,进一步坚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信念,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普通 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认真组织实施,好中挑好、认真遴选,《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由学生处下发给各学院学生办,通过内部邮件查收,也可在大理学院学生工作网下载。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2012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包括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评审工作,加强评选过程管理,不得盲目评选、不得投票评选,班主任是各班级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各班级都要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按规定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严禁徇私舞弊,严禁不按条件评选,严禁对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进行截留或二次分配,严禁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扣留班费或挪作它用,凡因不按条件评选或提供资料不全而取消评选资格的,责任由各二级学院承担,凡对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截留或挪作它用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国家级、省级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校级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企业捐助奖助学金同步考虑,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4、各学院201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必须于9月20日前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并进入公示状态,各学院务必于9月22日下午4:00前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名单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已经通过学院初审,拟 同意获得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后,再由班级管理员及院系管理员根据分配名额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上报,未在有效时限内通过系统申报将不能参加评选,学生个人申报有效时限为9月22日至9月28日,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8日(10月8日前各学院必须进入公示状态),“高校资助管理系统”将在上报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3日前关闭,请注意按规定时限申报。

  三、评选条件

  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大理学院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见2012版新修订的学生手册),其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具有模范代表性的学生,须广泛征求意见、慎重评选。

  四、参评范围、程序和时间

  1、参评范围: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包括五年制四、五年级进入专科学历教育阶段学生,不包括留学生、研究生、电大类学生)

  2、评选时间为9月18日-10月8日

  3、评选程序:

  (1)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

  (2)采取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两种形式相结合;(3)各班以班主任牵头成立班级评审小组组织评定;(4)各学院以学生办牵头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定;(5)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6)申请表要求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经各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

  (7)各学院确定的推荐人选必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科;

  (8)五年制专科学生评优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名单按要求报学生工作处;

  (9)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上报。

  4、评选时请学院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在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评选,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在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国家助学金在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

  (2)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惠丰”奖学金、“雄峰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校级各类奖助学金及企业捐助奖助学金的评选通知另发);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宝鑫·宝隆”助学金不能重复获得,但各类奖学金可与助学金重复获得。各学院在评选时要结合平衡,保证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通过国家和学校的各种奖助学金评选获得资助,尽量考虑不重复获得资助。

  4(3)由于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大,需发放给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达上千万元、金额巨大,为了资助金安全并及时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上,经研究决定,学生所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将由农业银行代发到学生的农业银行卡上,请各学院通知申请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及时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申领一张农业银行卡并及时上报。

  (4)生源地为重灾区及其他自然灾害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全部纳入此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给予资助。

  (5)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同内如有违纪行为或发现有不良嗜好者,取消享受奖、助学金资格。

  (6)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结果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上报并加盖学院公章。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需撰写1500字以内的本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及个人优秀事迹并上报(每人1份,包括电子文档),每个学院推选1—2名有典型意义的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个人典型事迹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字数在1500字以内,包括电子文档)。

  (7)由于此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及时研究妥善安排布署,请各学院务必于2012年10月9日前将评审结果(包括公示)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科。各学院要加强对获奖同学的鼓励与励志教育,并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五、各学院要在10月9日前完成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初审工作,并按照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组织以下材料报学生处资助科(包括电子文档)。

  1、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提供材料

  (1)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初审结果;

  (2)各学院所有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_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表一)《 _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二)一式三份,以上表格为两页请双面打印于一页、正反两面;请各学院务必加强对此表填写的指导,仔细审核,推荐人推荐理由不得少于100字。

  (3)各学院《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表三)、《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表四);

  (4)《大理学院奖助学金申报学生资料信息汇总表》(见附表五)

  (5)各学院所有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个人先进事迹及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包括电子档,每个学生一份),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提供材料

  6(1)各学院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初审结果;

  (2)各学院所有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__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表六);《__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表七);

  (3)各学院《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表八);《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表九);

  (4)《大理学院奖助学金申报学生资料信息汇总表》(见附表五)

  (5)各学院1-2名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典型事迹材料及个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包括电子档),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6)各学院国家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个人提供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必须有乡镇一级的公章,复印件公章必须清晰可见)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必须使用当年评审认定的原件)。

  3、国家助学金评审提供材料

  (1)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初审结果;

  (2)各学院所有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_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十)一份;(3)各学院《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表十一);

  (4)《大理学院奖助学金申报学生资料信息汇总表》(见附表五)

  (5)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获奖学生个人提供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暂时不上交,留各学院保管备查)

  以上各表格可通过学生处学生工作网下载

  4、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学生处资助科 施锦华 闭波

  联系电话:22198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

  1、《_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

  2、《 _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

  3、《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大理学院奖助学金申报学生资料信息汇总表》

  6、《__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__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8、《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9、《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10、《_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11、《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12、《大理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其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两页请双面打印于一张,以上表格请通过学生工作网或办公自动化下载。

  大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17日

国家通知(篇10)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1、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需在本院系(专业)前10%,如有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到前30%。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含专转本)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为上学期已经通过学院认定的贫困生(已通过认定的学生不需要出具贫困证明,未经认定的学生需出具本贫困证明)。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中(含当年入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为已经通过学院认定的贫困生和具有贫困资格的新生(已通过认定的学生不需要出具贫困证明,未经认定的学生及新生需出具本贫困证明)。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本的国家助学金分秋、春两学期发放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1、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① 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及日期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打印。

  ②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③ 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专转本的只能是2012年的奖项。④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至200字左右。

  ⑤ 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至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⑥ 表格中“院系意见”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⑦ 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成绩以专业年级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同年级同专业的总人数必须一致。因为我校不采用综合考评,故系统中的“综合考评排名”一栏不填。

  ⑧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公章。

  ⑨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

  2、学生按要求填写、提交表格,同时提交一份《个人简介与突出事迹》,包括:①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②突出事迹: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让读者记住这个学生的最大亮点。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的扫描件。③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 2 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

  3、所有材料于9月23日交给辅导员,等待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和面试

  4、通过院系审核者参加学工处面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1、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生按要求填写、提交表格,同时提交《个人简介与助学成才典型事迹》(不少于2000字),以第三人称撰写,要突出学生在接受国家资助的同时,如何做到成绩和思想表现优秀、怎样积极回报社会,要从学校、老师、同学、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文章要具典范性。通过栩栩如生的励志故事在现学生在困境中的成长经历,突出其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扶助下,如何不断战胜困难,在学业和事业的发展中取得相对突出的成就。文章语言要平实,主题要突出。通过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简洁明了地叙述其励志故事,避免材料堆砌文章。

  3、所有材料于9月23日交给辅导员,等待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

  1、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按要求填写、提交表格。

  3、所有材料于10月21日交给辅导员,等待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

  4、学工处将进行纸质材料整理、系统审核、并进行公示后于11月20日之前上报省中心。

  1、贫困证明的要求:

  (1)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关于盖章的要求:乡镇以上级人民政府或同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即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办或社会事务办公室盖章。村委会、居委社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无效。)

  (2)家庭人口众多的,可提供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

  3(3)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4)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5)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2、如经查申请人信息不实,学校将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收回已发奖金,并按校规处理。

  3、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学院将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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